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关于省环保督察组转办编号X0524-01案件处理情况汇报
作者:仙女湖    更新时间:17-06-02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来信人反映,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平川村的部分村干部和村民在平川村到划江村之间的袁河大桥下、袁河岸边大规模盗挖河沙。20167月至今,盗挖河沙量逾150万方,附近良田都被挖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二、交办信访件

属省环保督察组信访案件第11批,由仙女湖管委会承办525日收到,529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尽快查处非法采沙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该非法采沙场业主为河下镇平川村劳动服务公司,自20148月在袁河划江段开始采沙,未办理采沙许可证,属非法采沙。

五、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举报属实。

526上午,仙女湖区国土分局会同区党政办、区农村工作局、河下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实。工作人员到现测量、套图发现:采沙区域占用总面积为90.993亩,其中:一般耕地面积为25.569亩,采矿用地面积为11.811亩,园地面积为50.631亩,其他用地面积为2.982亩,没有占用基本农田。

该地域为新余市重点项目仙女湖汽车文化产业园的项目工地,原为仙女湖区河下镇平川村委一块荒洲,村委种有部分桔子林。2013年,征收用于仙女湖汽车文化产业园项目用地,同时将部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业主未取得《采砂许可证》,属非法采沙。

六、存在问题

无证采沙。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

66前将平川村非法采沙场关停取缔到位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召集相关部门开会讨论关停取缔相关事项,制定应急预案;并已通知业主,不得再进行非法采沙。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拟于63日在新余市政府网站、新余日报、新余市环保局网、仙女湖区管委会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201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