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女湖湖泊水体生境改善与水生态保育工程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 作者:仙女湖  更新时间:18-04-09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仙女湖湖泊水体生境改善与水生态保育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仙女湖湖泊水体生境改善与水生态保育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仙女湖湖泊水体生境改善与水生态保育工程项目部
拟建地点:江西省仙女湖区
内容与规模:仙女湖钤阳湖湾--西岗湾、仙女湖舞龙湖湾--九龙湖湾、仙女湖舞龙湖湾--凤凰湾、仙女湖舞龙湖湾--洋田湾等湖湾釆用生态清淤与无害化处置技术、生态构建技术包括水生植物构建技术、生物操纵技术、围隔化整为零的局部改善技术、微曝气技术等手段构建水质修复体系,改善局部湖湾的水体质量,拟建设生态滤场约250亩,挺水植被消减带约300亩,沉水和浮叶植被群落带约700亩,微曝气系统约7处等。
项目总投资:5524万元。
2、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仙女湖湖泊水体生境改善与水生态保育工程项目部
联系地址:江西省仙女湖区仙女湖湖泊水体生境改善与水生态保育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姓名:刘先生 联系人电话:13907909373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
联系人姓名:程工 联系人电话:0731-88996202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②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是否满足当地规划、环境规划要求等。
③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④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⑤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同该工程在该地的建设?
(2)该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对拟建厂址周围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4)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何种较大?
(5)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环境影响?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将采用随机发放问卷方式征询公众意见,包括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话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7、公告说明公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仙女湖湖泊水体生境改善与水生态保育工程项目部
2018年4月3日